邻里和睦是乡村和谐的基石,琐碎纠纷若处置不当,极易激化矛盾、影响乡情。连日来,托克托县公安局五申派出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乡村实际,秉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联动村委会积极化解各类邻里纠纷,用耐心、细心、责任心守护辖区和谐稳定,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近日,五申派出所接到村民周某报警求助,称邻居周某某家中饲养的犬只将自家羊只咬伤,双方就赔偿事宜各执一词、争执不休,情绪十分激动,担心矛盾进一步升级,希望民警前来调解。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避免矛盾激化。随后,民警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展开详细调查,核实犬只伤人的具体情况。调解过程中,民警没有简单评判是非,而是坚持“以法为据、以情为桥”,一边向双方当事人通俗易懂地讲解《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让周某某认识到自身对犬只管理不当造成的后果;一边结合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双方珍惜邻里情谊,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民警和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周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向周某诚恳致歉,对犬只伤人一事表示自责,并承诺今后将加强对犬只的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周某见状,也念及邻里多年情分,主动放弃了赔偿诉求,表示不再追究周某某的相关责任。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一场因犬只伤人引发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无独有偶,此前辖区村民张某与崔某因财物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关系一度十分紧张。无奈之下,双方主动向五申派出所和村委会求助,希望能得到公正调解。
接到求助后,民警与村委会工作人员迅速介入,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调解中,民警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想法,梳理纠纷症结,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依法解决问题。起初,在民警和村委会的协调下,张某认识到自身过错,同意赔付崔某一三轮车玉米棒作为补偿。但随后,崔某了解到张某认错态度诚恳,且其家庭经济困难,属于村内困难群众,生活不易,便主动提出不再追究张某的责任,自愿放弃了索要玉米棒的诉求。
“都是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既然他知道错了,家里也确实困难,我也不想再计较了,邻里和睦比啥都重要。”崔某的一番话,让现场氛围格外温暖。最终,张某对崔某的谅解表示衷心感谢,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用包容与善意诠释了邻里情深。
两场纠纷,两种起因,却有着同样温暖的结局。近年来,五申派出所始终聚焦辖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积极联动村委会、乡贤等力量,构建“民警+村委会”的多元调解格局,针对邻里纠纷、财物纠纷等常见矛盾,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调解原则,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传递人文温度,把调解室搬到群众身边,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下一步,五申派出所将继续深耕基层治理,持续深化联动调解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法治理念,积极营造邻里和睦、互帮互助、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用实际行动守护辖区平安,为建设平安、和谐、美丽的乡村贡献公安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