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县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呼和浩特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1〕5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申报条件
(一)各岗位设置管理单位严格在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各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各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组织申报。
二、申报流程
各申报单位向主管部门提供推荐报告(岗位设置、聘用及各岗位空岗情况、材料接收情况)及申报材料。各单位应明确材料审核人,对申报人员学历、工作业绩成果以及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审核无误后,单位审核人和主要负责人在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佐证材料每一页上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汇总材料后,统一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推荐函(附“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资历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等材料,原件和附件材料分别装入档案袋中。
四、报送时间
我县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6月9日-6月19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得补报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美兰
联系电话:0471-8528585
邮 箱:651550960@qq.com
地 址: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711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呼和浩特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呼人社办字[2021]5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