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配套场站项目稳评网上公示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对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焦化配套场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托清工业园区,跨行政区划建设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000万元;其中270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6300万元由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本项目主要建设翻车机卸煤区占地面积16.5万㎡,包括卸煤平台、翻车机厂房、翻车机受煤坑、清蓖破碎机、夹轮器、止挡器及其电控、除尘、通风、给排水等系统设施;焦仓装车区占地面积3.5万㎡,包括转运站、筛分楼、贮焦楼及其配电、除尘、通风、给排水等系统设施。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风险因素主要有:

1、土地征收征用范围,被征地农牧民就业及生活;

2、土地占用补偿不合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施工管理、社会治安、社会舆论风险因素。营运产生的噪声、大气、污水等环境污染引发的风险事件。

4、本决策事项可能占用生态敏感区,从而对当地经济、生活带来影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矛盾的影响。

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1、征地风险: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2、环境影响防范措施:施工及运营期间产生的垃圾、弃土等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运输车辆采取覆盖运输,防止抛洒和减少扬尘;减速慢行减少噪音。

3、水土保持防范措施:做好边坡防护,及时做好回填、平整和植被恢复。

4、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对施工及运行人员规范管理,避免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尊重当地习俗习惯,避免产生矛盾。

5、社会舆论防范措施:宣传部门加强媒体正面宣传,加大舆论正面引导。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范围为规划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措施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

3、公示期内,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喇嘛湾镇托电工业园区清水河区南壕赖工业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71-7987006

评估单位:内蒙古安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754949579

E-mail:5254106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