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托克托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7号)、《呼和浩特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呼财资规【2023】1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局,会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起草了《托克托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6月5日—2026年6月20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发送至:tktxjgj@163.com
(二)、纸质材料邮寄至:托克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艳 联系电话:155407505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