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锦绣大地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南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蒙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世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请以上五家公司在通告发布10日内,到托县发改委人防办(三楼303室)办理人防缴费相关手续。
附件:1、关于内蒙古锦绣大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锦绣花园小区项目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2、关于内蒙古南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鑫荣小区小区项目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3、关于呼和浩特市蒙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祥和小区项目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4、关于内蒙古世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亿福家园小区项目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5、关于内蒙古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泰禾凤凰城工程项目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