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锦绣大地置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南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蒙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世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请以上五家公司在通告发布10日内,到托县发改委人防办(三楼303室)办理人防缴费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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