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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1220115321335/2018-0544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3-3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111501220115321335/2018-0544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3-31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司法局关于转发《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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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各股所室及二级单位:

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开展,现将《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面履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职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首府、法治首府添砖加瓦,实现整体工作在全区继续领先、持续领先。

一、坚持政治引领,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1.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必学内容,一以贯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和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始终把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具体要求贯彻于工作全过程。

2.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

3.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巩固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成果,推进实施律师行业党委“领航工程”、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聚力工程”和党员律师“先锋工程”,实现党建工作对律师行业各领域工作、各方面人才的全面统领。全面提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支部工作各项制度,确保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部达到“八有”。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行业党建工作,以党建带服务,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占领网络阵地,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营造良好首府法治环境

4.统筹推进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健全委员会办公室与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的对接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制度机制。结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5.抓好法治督察。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制定出台《2020年呼和浩特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督察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

6.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律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年内,对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明确工作原则和工作依据。

7.做好服务大局法治保障工作。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稳定经济运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对接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法律扶贫”、公益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用法治助力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高效落实。坚持依法防疫,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呼和浩特市法律服务十五条便民惠民措施的宣传力度,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密切关注建设“无疫社区”“无疫村庄”“无疫工厂”,以及企业复工复产、工人返岗、学生返校和疫情防控执法等矛盾需求,认真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利用呼和浩特市12348法网、4K智能机顶盒等载体,及时为受疫情影响的旅游、劳资、合同等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紧盯戒毒场所防控,继续保持最高最严戒备等级,严防死守。

三、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8.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调度,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自治区《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加大力度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迎接国务院2015—2020年纲要的验收督察工作。适时启动编制《呼和浩特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

9.提高立法质量。组织开展6件地方性法规和7件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对涉及煤炭领域、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规章开展全面清理。全面应用法律法规管理平台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起草《呼和浩特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健全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

1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若干措施》。制定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统一格式及要求,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编制《呼和浩特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编制指南》。

1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三统一”。加强阳光复议,提高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探索优化案件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和质量。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12.做好仲裁工作。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监督管控的机制和渠道,全面提升仲裁质量,夯实仲裁公信力基础。发展线上仲裁、智能仲裁,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组织开展业务交流与培训,依法有序开展委员会换届工作,不断加强仲裁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

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13.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6月底前,各旗县区建立本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完成县、乡、村(包括企事业单位)三级调委会,医疗、劳动、交通、环保、物业等五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在各地域、领域的全覆盖。

14.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普法、人民调解、律师等作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关注强制隔离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三类重点人员,深挖余罪漏罪,鼓励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做好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管理指导,协同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15.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全面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智慧戒毒”工程,全面推开“智慧戒毒所”建设。深入推进教育戒治“个十百千”工程,积极开展戒毒医疗工作攻坚年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戒治质量。严格落实戒毒场所安全稳定领导负责制、安全形势研判制度等各项制度,加强场所安全隐患自查、检查、督查,确保戒毒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16.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落实社区矫正法,成立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的共商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坚持专群结合,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执法力量。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心理矫正体系建设,成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研究小组。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提高社区矫正协作执法水平。推动社区矫正“正行通”手机APP全覆盖,全面应用司法智能终端和社区矫正业务管理系统,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17.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配合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实证调查。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体系,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8.健全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出台呼和浩特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进旗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标椎化建设,构建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年内,一级司法所建成率和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覆盖率达到100%。

19.加强律师工作。发挥派驻值班律师作用,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等制度,深化刑事辩护全覆盖,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有效实施。开展法律服务团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进展情况督导检查。建立律师调解专业队伍,出台律师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一村(居)一律师结对帮扶工作”督查,助力法律扶贫。加强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涉外律师培养,全面参与律师“走出去”战略。发挥好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师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监管,坚决剔除各类无良律师,切实肃清律师行业的不良风气。

20.加强公证工作。积极拓展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保全、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继承等知识产权类公证业务,通过源头服务和跟踪服务,探索延伸公证服务领域。利用公证云、微信公众号、“全国公证处地图”等在线受理链,完善线上服务模式推行线上受理业务。实行公证事项材料清单制度,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范围。推进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纠纷调解、调查取证、司法送达、执行保全等司法辅助事务。

21.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受援人数量和案件数递增10%,诉讼案件占比达65%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承办率达70%以上。

22.做好司法鉴定工作。依托自治区司法鉴定综合管理平台,逐步推进网上咨询、审核、监督、投诉等工作办理各环节,实现司法鉴定工作全流程信息化。健全司法鉴定投诉分级处理机制和案件规范归档制度,依托司法鉴定协会引入投诉事项调解工作机制,构建司法鉴定矛盾纠纷先调解后行政处理的格局。

23.做好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跟进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改革,提前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准备。

六、增强普法实效,推动全民尊法学法用法守法

24.持续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好2020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抓住“关键少数”,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机制,开展全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律知识课程并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25.加快推进“法治乌兰牧骑”金色普法品牌建设。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力度,发挥“法治乌兰牧骑”作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依托呼和浩特普法卡通形象“和和”创作《和你说法》普法系列动漫,打造首府普法特色品牌。创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就在你身边》公益广告,丰富普法宣传产品。利用地铁城市文化传播新载体,采用视频、动漫、宣传画等形式,打造首府法治教育新平台。

26.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年内实现全市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5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自治区创建标准。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七、坚持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

27.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回馈机制建设。采取“12348”法网、微信塔群、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司法智能终端(JIPad)和实体平台五大通道,检测和评价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8.加快推进全系统指挥体系建设。开展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加强市县两级指挥中心建设。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和工作调度体系建设,认真做好依法处理、舆情引导、社会管控工作。

29.抓实信息化应用。加强培训和督查工作,切实抓好系统内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加大与公检法部门横向联系,推动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拓宽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库、智慧戒毒、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和人民调解舆情等系统,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30.探索实施“区块链+法治”工作模式。探索应用“公有链”技术,搭建存储数据处理平台,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探索应用“私有链”技术,推动刑罚执行规范化。探索应用“联盟链”技术,推进执法监督、公证和司法鉴定电子证据的可扩展性和私密性。

八、加强队伍“四化”建设,打造政法铁军

31.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影响、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政法铁军”专项行动。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肃清邢云、赵黎平、马明、董秉惠、杜宝君等流毒影响。围绕精准治疗三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形成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轮训、督察、整改活动。

32.深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深化监所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方案,分类查摆问题,抓紧整改落实,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全面推进戒毒所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进,全面提升干警队伍能力素质。

33.抓好教育培训。依托“学习强国”、公务员网络学习、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推动全员政治轮训,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指示、新批示、新精神,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主动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新要求,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加强专业化、信息化培训,培养精业务、熟法律、懂科学的复合型人才。

34.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通过选树先进典型,传导正能量,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引导大家以新面貌新作风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

3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强化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层层压实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警示教育。全面推行“三务”公开,将“三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深入开展“作风改进提升年”活动,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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