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0003413089000/2021-0004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5-26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3413089000/2021-0004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1-05-26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26 14:50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县委243次常委会议精神要求,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期间,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的安全监管力度,创造性地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积极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为确保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薄智渊    党组书记、局

长: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瑞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韩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范庆增    餐饮服务监管股股长

        赵胜利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股股长

        白    执法稽查股股长

        周    计量标准化股股长

        杨慧敏    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韩燕霞    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高雪峰    食品生产流通股负责人

        李    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高国栋    质量监管股负责人

        王中表    双河第一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聪明    双河第二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杜    园区市场监管所所长

        侯金龙    新营子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徐    五申市场监管所负责人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从组织领导、管理措施、制度落实、安全防范、督促检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抓细、抓实、抓好。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危险工作、重大危险源,继续深入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小锅炉、洗涤行业压力容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坚决取缔达不到安全规范的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三、深入开展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

(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1.高度重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要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认清特种设备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吸取有关教训,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检查督查,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统筹做好安全防范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负面影响事件发生。

2.严格落实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要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落实风险防控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查找风险点,明确风险管控措施,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身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守安全底线。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严重事故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停止运行切实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3.突出重点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要结合2021年特种设备监督抽查计划和实际情况重点对辖区内危化企业、旅游景点、游乐场所、商场、车站等公众密集区使用的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

1.督促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要督促检查辖区食品流通经营主体建立公开承诺、自查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督促检查食品经营主体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对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按要求入驻“蒙冷链”追溯平台。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  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督促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大型食品批发企业、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于各法定节假日前向我局报告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对企业及经营户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档案。

2.突出疫情防控重点,严查食品药品流通和餐饮安全

一是在食品流通环节,要重点针对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食品,畜禽肉制品、饮料、粮油、酒类等,逐一检查核实肉制品“两证两章”、各类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合格标识及相关台账。各大中型超市务必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市民节假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二是抓好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周边、超市、商场、农村集市等消费集中区域和经营场所食品监督检查,重点对各经营户销售的散装酒、肉制品、淀粉制品以及食用油、蔬菜水果、粮食制品、饮料、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的检查;三是要求餐饮单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把好食材溯源关、食材储存关、消毒保洁关、人员健康关、加工操作关、就餐环节关等六道关口。重点检查食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健康证明,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食品生产、加工、留样、贮存、环境卫生、“三防”措施及食品安全应急准备等情况;四是加强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食品摊贩等重点单位的餐饮服务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开展食品监督抽检,进一步规范食品加工行为,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五是积极开展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发布节日食品安全预警和消费提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六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落实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落实情况,查验无检验疫情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冷链食品不得生产加工及上市销售要求情况等,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七是要严格要求商户在“蒙冷链”系统全面、完整上报推送信息,及时更新相关信息。食品流向要细致准确,商户要有详细的销售记录台账,并在“蒙冷链”系统记录。进口冷冻食品进入市场销售时必须在明显位置贴有标识,将进口冷冻食品原产国、入境信息、入呼信息标注清楚,必须张贴追溯二维码,消费者购买进口冷冻食品时通过手机支付、扫码留信息等方式可留下相关信息,实现进口冷冻食品实名购买制度进口冷冻食品流通全程可追溯。同时要与各相关单位做好信息交流,要及对准确向有关部门推送相关信息,切实落实“批批推送”。八是加强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推进药品进货、储存、养护、陈列等规范化管理。持续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提升药店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常态化意识,进一步规范《发热患者登记表》记录,推动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防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群,及时传达药品监管相关文件、药品质量信息以及疫情防控等信息,不断提升药店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四、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活动,对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停止作业、查封、扣押、通知断电等强制措施,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整改处理意见,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决不能搞形势、走过场。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切实消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案查处、公开执法结果并跟踪整改落实。要围绕事故易发多发和风险隐患集中的领域,查处一批重大突出问题,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从重处罚,警示震慑同类企业自查自纠。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确保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六、加强节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应及时向政府和市场监管局报告。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