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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39J/2024-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0-28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39J/2024-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10-28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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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按照托克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托安委办发〔202496号)文件要求,确保中秋期、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提高对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结合各自工程的实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检查

节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加强对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大型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薄弱部位的检查,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跟踪抓好整改,对排查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工,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一)严禁使用自制吊篮或安全装置不合格的吊篮进行室外作业。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用钢材或其它适合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二)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三)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电器设备、电箱防雨设施应配置齐全,各类安全用电防护措施应落实到位,工人宿舍内严禁私接用电线路,严禁将用电线路沿地明敷,手持电动机械应配置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室内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四)加强工地乙炔瓶、氧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避免在烈日下进行曝晒,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的安全管理,在大风、暴雨、雷击等恶劣天气环境下,应暂停使用,起重机械应装设避雷装置,塔吊、物料提升机要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物料提升机应有完好的停层装置,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严格采用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和超高限位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物料提升机严禁超载和载人运行。

(六)作业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加强值班工作,保障信息畅通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24小时应急值守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中对于突发情况应对措施及分工,节假日期间,如遇紧急情况,要按照要求科学处置及时上报,并将节假日期间值班表报送我局。县住建局值班电话:0471-851259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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