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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2-0005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5-30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2-0005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5-30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0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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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为加快构建有区域竞争力的现代工业体系,促进我县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行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奖励范围。

奖励范围包括奖励的项目范围和对象范围。

奖励的项目: 本优惠政策适用于在我县范围内独立核算的符合国家法律政策新落户或新上项目工业企业。

奖励的对象: 对招商引资贡献者即为托克托县引进项目、企业有突出贡献的现有企业、单位和自然人(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群团组织及其所属干部职工、及上述人员近亲属)予以奖励。(以下称奖励对象)

(二)明确了奖励标准

引进项目或产业中,判断被激励的奖励对象为:参与项目洽谈,使目标企业及项目最终在我县注册且纳税,经投资方、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共同确认的企业、单位和自然人。

奖励金额兑现按照项目开工后兑现10%,项目投产后再兑现剩余的90%。

奖励对象的奖励按项目计奖,一个项目享受一份奖励; 企业、单位或自然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奖金分配由被激励人自行协商决定,并提供书面分配方案。

(三)明确了奖励实施流程

包括以下4个环节:

1、奖金申请。符合奖励范围的奖励对象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单位)情况简介、项目情况简介、到资凭证、投资方和承接地的证明材料等。

2、奖金初审。项目承接园区、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确认,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核实。

3、奖金评审。初审名单提交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无异议的,对拟获奖项目、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向奖励对象下发奖励通知。

4、奖金实施。县财政局要统筹市级招商引资考核奖励资金,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根据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奖励通知兑现奖励资金。

(四)明确了其他事项

1、本办法不影响与原先企业达成的其他优惠政策的实施。

2、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被奖励人自行承担

3、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