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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2-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4-02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2-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4-02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托克托县久泰项目安全区域范围内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补充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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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托克托产业园,县各相关部门:

《托克托县久泰项目安全区域范围内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补充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2日

托克托县久泰项目安全区域范围内农村房屋

征收补偿方案的补充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按照久泰项目安全区域范围内农村房屋征补偿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鼓励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提早签约并搬迁,特制定本补充方案。

一、在动迁工作组入户开展动迁工作后到2022年4月30日内签订搬迁征收补偿协议的,在征收安置房面积上每户奖励面积10平方米;2022年5月1日到2022年5月31日内签订搬迁征收补偿协议的,在征收安置房面积上每户奖励面积5平方米;超出规定时间内签订搬迁征收补偿协议的不予奖励。

二、在协议搬迁阶段联户(10户以上)签订协议的,每户奖励住房面积3平方米。

三、所有补偿奖励在房屋实际拆除后兑现。未按约定时限内完成搬迁工作的,奖励不予兑现,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四、原《托克托县久泰项目安全区域范围内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有与本方案冲突的,以本方案条款为准。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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