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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2-0006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7-0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2-0006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7-07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托克托县富民养羊实施细则》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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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托克托县富民养羊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执行。

2022年7月7日

托克托县富民养羊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托克托县富民养羊的可持续性,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按照《托克托县富民养羊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目标

通过政府扶持、企业带动,培育肉羊养殖基础农户,提升肉羊品种良种化,主推东弗里生种公羊优质品种,推广应用东寒杂交优势品种,探索肉羊产业发展新路径,实现肉羊产业化、良种化、品牌化。

2022年建设年出栏20万只肉羊育肥基地1处,发展200个基础母羊养殖单元户。力争到2025年累计辐射发展3000个单元户,全县肉羊牧业年度存栏达到50万只以上。

二、实施范围和时限

1.实施范围:县域内5个镇和黄河湿地管护中心。

2.实施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培育基础农户采取种公羊配套方案;2023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培育基础农户采取人工授精繁育技术方案。

三、实施对象、用途、标准和方式

(一)新建年出栏20万只肉羊育肥基地1个

1.扶持对象

新建肉羊育肥基地企业应为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注册时间1年以上;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养殖意向强,技术团队5人以上,具备养殖基础和经验;经县乡村振兴局竞争性比选、招投标方式,在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的项目实施企业。

2.扶持标准

统筹使用县乡村振兴局有关衔接资金投入企业。项目实施企业收益用于肉羊产业下游发展。

3.资金用途

新建肉羊养殖育肥基地“三通一平”前期工程,育肥圈舍、饲草料库等生产附属设施建设。

4.工作流程

按照项目申报、竞争性比选、招投标等方式审核审批;根据审核审批结果,分批次予以兑现资金。资金拨付具体按照财务有关制度执行。

(二)基础农户培育

1.培育对象

基础农户应为托克托县本地户籍,具有一定养殖经验、一定文化程度,信用良好且养殖意向强的养殖户、家庭牧场和专业合作社;有一定养殖设施,如养殖圈舍、草料库等,有固定养殖场所、实现人畜分离的优先;具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消纳种植用地(参考值:1只羊0.2亩);自愿与肉羊育肥基地进行合作,履行协议相关条款。

2.补贴标准

①种公羊配套

2022年采购品种为种公羊200只,以35只基础母羊为1个单元,配套1只优质种公羊(品种为东弗里生),发展200个基础母羊养殖单元户。每个基础农户不超过2个单元。

②金融信贷贴息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基础农户,根据农户养殖规模、贷款需求和信用等级分档次给予3-5万元不等贴息贷款,贴息期2年。 2023-2025年逐步扩大规模。

③种公羊保险

对投放到基础农户的种公羊进行养殖保险投保,基础农户必须与肉羊育肥基地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且企业参与日常养殖管理。每只种公羊一年期单位保额10000元,单位保费1000元,费率10%。总保险费20万元/年。投保4年。

3.工作流程

①基础农户的遴选

按照公告-申报-审核-登记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遴选。

公告: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按照政策要求通过宣传、微信、网站等媒介发布基础农户遴选公告,内容包括申报对象、要求、时限、政策说明等内容。

申报: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农户、家庭牧场、合作社等,填写《托克托县富民养羊基础农户申报表》(详见附表1)。

审核: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要对申报对象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择优筛选,审核通过的纳入政策扶持范围的基础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填报《托克托县富民养羊基础农户登记汇总表》(详见附表2)。加盖公章报送县富民养羊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按照不超过200个单元户的原则,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单元户数量指标由富民养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域情况调配。

公示:富民养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报送的花名册进行汇总,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富民养羊扶持范围的基础农户。

②种公羊的采购

种公羊采购由富民养羊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统一集中采购。采购品种为纯种东弗里生种公羊,12月龄,体重70公斤以上,采购数量200只,采购种公羊三代系谱清晰可溯源,符合种用标准的健康羊只。

采购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企业注册成立3年以上;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具有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③种公羊的使用和管理

按照集中采购、分镇管理、分户使用的原则加强种公羊的管理。

统一采购后的种公羊在育肥基地场区采取七日的集中隔离,在集中隔离期内,密切观察种公羊的健康状况。隔离期满后富民养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单元户数量分批次配发到属地政府,实行分镇管理。为了有效促进农企利益链接机制,按照“镇管量、企管质”的要求,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统一委托政策内育肥基地企业代为管理。一是代管企业负责种公羊日常饲养技术的指导服务,确保其生产性能稳定,技术服务期4年;二是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人民政府和代管企业共同派员组成种公羊投放小组,根据各镇区域内单元户数量投放种公羊到基础农户,填写《托克托县富民养羊种公羊发放登记表》(详见附表3);签订镇人民政府、企业和基础农户《托克托县富民养羊种公羊投放三方协议书》(详见附件1);领取种公羊的基础农户签订《种公羊管护承诺书》(详见附件2),发放的种公羊不得转卖、屠宰;三是代管企业对分户使用的种公羊适时对其进行轮换选户调配,规避近亲繁殖,保障繁殖羔羊杂交优势,提升产羔率和成活率;四是投放种公羊按照4年使用期测算,根据投放时间延续4年后,由代管企业统一回收,在富民养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屠宰出售,出售残值统一交回县财政。

④基础农户金融信贷贴息

富民养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中国农业银行托克托县分行对接,建立合作机制,对基础农户贷款给予倾斜,政府给予贴息支持。按照申报-审核-汇总上报-在审核-公示的流程开展贴息工作。即基础农户向辖区内政府申请,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县富民养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汇总表推送到合作银行,银行根据行业流程对申报基础农户再次审核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贴息贷款。

⑤种公羊保险

富民养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利用育肥基地扶持收益资金,统一对采购的种公羊进行投保,在奶牛政策性保险呼市地区入围的保险公司,加强合作,探讨新险种,保障在意外情况下出现种公羊毁损、灭失后,及时追回损失。在种公羊出现灭失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生产办公室应及时采购补上所缺数量。在保额理赔后,资金不够采购金额的情况下,优先启用收益资金剩余资金,剩余资金仍不足由县财政投入。

四、绩效评价

县富民养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政策执行情况、产业发展情况、效益情况和农企利益链接等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每年12月形成绩效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及时调整政策措施。

五、监督管理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实行精细化管理,按月调度,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每月底前将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2.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县富民养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策措施统一协调和日常监管,推进建设进度,各有关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附表1

托克托县富民养羊基础农户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础农户名称

□养殖户  □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牧场

名称:

法人或养殖户

姓  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      点

镇                 村

从事养殖年限


文化水平


基础母羊数量


品    种


是否达到人畜分离

是□  否□

计划达到

存栏数量

粪污消纳用地

消纳用地

来    源

自有□    亩

流转□    亩

基础农户家庭及现有养殖 设施情况


申请种公羊  数量

只(最多不超过2只)

是否同意与肉羊育肥基地合作(育肥基地回收羔羊)

是□   否□

以上填报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实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基础农户签字:

村委会(居民委员会)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分管镇长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申报者后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家庭农牧场认定复印件,

及其他相关材料。

附表2

托克托县富民养羊基础农户登记汇总表

报送单位(签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基础农户 名称

法人或养殖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地址

现基础母羊数量(只)

计划养殖数量(只)

养殖品种

从事养殖年限

粪污消纳用地(亩)

核准种公羊数量(只)














































































附表3

托克托县富民养羊种公羊发放登记表

基础农户名称

法人或养殖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   址

核准种公羊数量(只)

种公羊耳标  号码

领取人  签字

(签印)

发放人 签字
































































附件1

托克托县富民养羊种公羊投放三方协议

(供参考)

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政策内育肥基地(以下简称乙方):

基础农户(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托克托县富民养羊实施方案》和《托克托县富民养羊实施细则》,按照“强企业、建基地、聚农户”富民养羊发展要求,形成 “政府+企业+基地+农户”的互动发展模式,本着“镇管量、企管质”的原则,经三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辖区内总体布局,负责基础农户的筛选核准,负责开展肉羊养殖相关技术指导工作。

2.负责为协议内基础农户提供东弗里生优质种公羊,种公羊具备生产性能。

3.负责富民养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协调解决其他相关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镇管量、企管质”的要求,负责种公羊日常饲养技术的指导服务,确保其生产性能稳定。

2.与甲方形成合力,共同派员投放种公羊到基础农户。与基础农户签订羔羊购销合同。

3.按照“一保六支持”的服务模式与基础农户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保障运营模式的可持续性。“一保”即保证羔羊全部回收,基础农户所生产的羔羊达到回收标准,高于市场30-50元/只回收;“六支持”即生产饲料支持,公司将提供科学营养的各阶段饲料,饲料价格低于市场价满足基础农户的需求;品种改良和饲养防疫技术支持,育肥基地全程提供防疫技术指导服务,全程提供免费疫苗;资金配套支持,养殖户入住基地育肥,基地为农户生产所用饲料实行前期现行垫付50%,使用后农户在付清;育肥场地支持,养殖户入驻基地育肥,将提供育肥圈舍;技术培训支持,公司将组织技术人员定期培训,指导养殖户提高养殖水平;种公羊配套支持,辐射发展的养殖户达到35只基础母羊给予配套一只种公羊,政府已经投放了种公羊的基础农户企业不在重复支持。

4.对分户使用的种公羊适时对其进行轮换选户调配,规避近亲繁殖,保障繁殖羔羊杂交优势,提升产羔率和成活率。

5.协助当地政府完成富民养羊政策内其他事宜。

三、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可享受富民养羊相关惠民政策。

2.履行协议内容,自愿接受当地政府和代管基地企业技术指导和培训,能够按照科学养殖方法从事生产。自愿与肉羊育肥基地进行合作,履行协议相关条款。

3.改善养殖环境,开展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养殖粪便不得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

4.对领取的种公羊进行全程负责,加强日常管理,不得随意转卖、屠宰及其他灭失行为。若种公羊出现丢失、人为伤害、贩卖、私换等情况,需照价赔偿,对有上述行为致种公羊灭失的,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若种公羊出现病死、意外死亡等情况,需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育肥基地上报有关情况,接受有关人员的现场核实。

5.自愿向育肥基地企业缴纳每只种公羊2000元质保金,种公羊使用期4年,使用期满后主动交回育肥基地企业,同时退还质保金。

6.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完成政策内其他相关义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署之日有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富民养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

                              甲方代表签字:              (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章):

         丙方签字(签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种公羊管护承诺书

镇人民政府:

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作为托县富民养羊政策内基础农户之一,今领到政府政策配套的东弗里生种公羊只,现作出如下管护承诺:

1.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和基地企业养殖技术进行科学养殖。

2.为种公羊提供必要的养殖设施。

3.按照科学日粮搭配方案饲养种公羊。

4.对领取的种公羊进行全程负责,加强日常管理,绝不随意贩卖、转卖、屠宰及其他灭失行为。若种公羊出现丢失、人为伤害、贩卖、私换等情况,对有上述行为致种公羊灭失的,照价赔偿,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若种公羊出现病死、意外死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育肥基地上报情况,接受有关人员的现场核实。

5.种公羊使用期满后,主动向当地政府或育肥基地企业交回种公羊。

6.认真配合其他事宜工作的开展。

                                                                 承诺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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