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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项目配套 110 千伏供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托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8-2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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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项目配套 110 千伏供电线路工程

项目线路位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境内。新建线路起于塔布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止于新建中船110kV变电站北侧厂区围墙外,新建线路全长9.68km。本工程动态投资约4021万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识别

根据项目的特性、建设征地区补偿特点、区域社会经济构成和总体发展水平等综合分析,社会稳定风险影响有可能发生的因素有土地房屋征收方案、技术和经济方案、项目建设管理、当地经济社会影响、生态环境环境影响、舆论导向问题、社会治安问题以及其他不可以预见问题等。

三、评估结果

针对社会风险影响因素的分析和后果预测,在采取相应措施后,社会风险发生的概率、影响范围、影响程度较小。同时,还应注意到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有关措施落后于项目建设或没有要求实施,则发生社会不稳定可能性较大,反之会较低;另外,社会稳定问题的处理也是影响社会稳定数量和程度的因素之一,处理得当,可以有效避免再次发生和事态扩大。

综合分析以上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可控,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会进一步降低抑制消除社会稳定风险。

四、公示方式

在托克托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估单位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简本的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见本公告后,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有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18147118396

2、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内蒙古中昱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蒙向利

联系电话:15661175500

电子邮箱:72981904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822日至202495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202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