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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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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150717007000
事项名称 对全市划定为城市绿线的规划用地建成后的行政确认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地方性条例】《呼和浩特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划城市绿线的现有绿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划定为城市绿线的规划用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成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



责任主体 托克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