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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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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151017010000
事项名称 供热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分级管理)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设定依据

《呼和浩特市供热条例》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供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并在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完整的工程档案



责任主体 托克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