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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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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牧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对水产苗种未经产地检疫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责任主体 托克托县农牧局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