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汇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信息汇总
信息汇总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000823006000
事项名称 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权力类别 行政奖励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主体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