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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MB1986449T/2023-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14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MB1986449T/2023-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14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优化职能职责承接事项清单(外部事项)

发布日期:2023-03-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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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承接方式 承接部门 调整理由或减权放权依据 备注
1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从事营利性治沙许可 行政许可 直接下放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五条“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防沙治沙工作。国务院林业、农业、水利、土地、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职责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沙治沙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所属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工作”。治沙主体在旗县区,市级不办理。
2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区车辆通行证审批 行政许可 直接下放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第二十二条“在草原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极高草原火险区、高草原火险区以及一旦发生草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区域划为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管制期限,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在草原防火管制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草原火灾的非野外用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草原防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制要求,严格管理。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的车辆,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颁发的草原防火通行证,并服从防火管制”,《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19条“防火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域。个人确需进入的,须持身份证或者有效证件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申请办理防火通行证;因生产、建设、勘察等需要进入的,必须持有关证明文件,报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批准,申请办理防火通行证、野外用火许可证,签订防火责任书;需进入国有重点林区的,还必须事先征得林业局、林场经营管理单位的同意”。旗县区级林草部门均可办理此项业务,市本级无需办理,且法律法规规章并未明确必须由市本级执行。
3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对推广使用林木良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行政给付 代收转办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部门规章】《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公布 自2011年1月25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对推广使用林木良种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在财政拨款和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份额,用于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林木良种的推广使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林木良种推广使用资金。

4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对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而减少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补偿 行政给付 代收转办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本)
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5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造林补助、退耕补助、完善政策补助 行政给付 直接下放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管理办法》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退耕还林管理机构负责退耕还林的日常管理工作”。退耕还林种苗费、补助类,由国家下达省级后直达县级,不经过盟市级。
6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对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代收转办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四条  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7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对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行政奖励 代收转办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部门规章】《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1997年6月15日林业部令第13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四条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选育林木良种,并对选育林木良种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8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对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代收转办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法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1月17日国务院第五十次常务会议通过 1989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法规,预防和除治措施得力,在本地区或者经营区域内,连续五年没有发生森林病虫害的;
    (二)预报病情、虫情及时准确,并提出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合理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获得显著效益的;
    (三)在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中取得成果或者在应用推广科研成果中获得重大效益的;
    (四)在林业基层单位连续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满十年,工作成绩较好的;
    (五)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的。

9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对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奖励 代收转办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1.【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发布,1992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8号修订,根据2017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
第十七条  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2.【部门规章】《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家林业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一)与违反森检法规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二)在封锁、消灭森检对象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三)在森检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获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效益的;(四)防止危险性森林病、虫传播蔓延作出重要贡献的。
3.【地方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林业部分)》(1990年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积极宣传、模范执行植物检疫法规,与违反植物检疫法规的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二)对森林植物检疫对象控制、扑灭等有显著成绩的;
(三)在森林植物检疫技术研究和应用上有重大贡献的;
(四)对防止检疫性病虫传播、蔓延、挽回经济损失有突出成绩的;
(五)积极配合森检工作,贯彻执行检疫法规成绩显著的。

10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植物复检 行政监督检查 直接下放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自治区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号 第三条“自治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森检工作。各级森检工作分别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或者相应机构(以下简称森检机构)负责执行。第十七条 调运森林植物和林产品,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从自治区外调入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调入地盟市以上森检机构领取《检疫要求书》,并取得调出省森检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调入地森检机构认为需要复检时,可进行复检”。
旗县区级林草部门办理,市级不办理,且法律法规规章并未明确必须由市本级执行。

11 呼和浩特市
林业和草原局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直接下放 托克托县
林业和草原局
因新修订的《种子法》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没有明确必须盟市备案,该事项旗县区级林草部门办理,市级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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