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000011532117F/2026-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2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2117F/2026-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27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2025年度农村客运班车、巡游出租 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资金 审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7 16:07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内蒙古托克托县运输有限公司、托克托县云中出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托克托县永平出租汽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托克托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各农村客运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

为加强农村客运班车、巡游出租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资金的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修订〈“十四五”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交运输函﹝2025﹞1313 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村客运补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交运输函﹝2025﹞189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托克托县2025年度农村客运班车、巡游出租汽车和新能源公交车补贴资金的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贴申报范围

2025年度在运营新能源公交车(工信部名录内)、巡游出租汽车,从事城乡客运经营、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运输证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具有特许经营许可的农村燃油公交车。

二、补贴申报及审核流程

申报系统为“城乡客运综合业务管理与绩效评价系统”,网址:https://ky.motcats.com.cn,各申报企业于2026年1月1日至3月20日进行填报。所有数据经旗县、盟市两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系统生成的明细表以正式文件于2026年3月底前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系统填报结束后,开展盟市集中互审工作,具体另行通知。

三、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3日(共七个工作日)

(二)反馈方式。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8512446)。反映材料需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成品油运营明细表(农客2025年全年)

附件2:新能源运营明细表(公交2025年全年)

附件3: 成品油运营明细表(出租2025年全年)

托克托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7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