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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258XH/2026-0009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28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258XH/2026-0009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28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双河镇、新营子镇、托克托经济开发区 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听证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8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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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双河镇、新营子镇、托克托经济开发区

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定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托克托县双河镇、新营子镇、托克托经济开发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托克托县双河镇、新营子镇、托克托经济开发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05月28日下午03:00时

三、听证会地点

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范围

听证会代表采取邀请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邀请对象为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经开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五个镇中心等单位的代表及企业代表;同时自愿报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代表参加。

五、听证会举办机构

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

六、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凡户籍在托克托县且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托克托县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自行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 2026 年 5 月 28日前,向我局提交《听证会申请书》。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听证代表资格后,凭《听证通知书》凭证入场参会,听证代表须本人亲自出席。未取得听证代表资格的报名单位及个人,可列席旁听。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注意事项

1、听证代表的确定听证会申请人经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参会人员凭《听证通知书》入场。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托克托县实际情况,对本次托克托县双河镇、新营子镇、托克托经济开发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举行听证会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听证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机构。

4、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5、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6、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7、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0471-8528828

特此公告

附加:听证会申请表

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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