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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258XH/2026-002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22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258XH/2026-002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22
公文时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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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92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托克托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471-856555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

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崔新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托克托县双河镇托克托大街鸿泰住宅小区1号楼2单元1层西户

蒙房权证托克托县字第180031400421号

崔舒婷

登记机构:托克托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印章)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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