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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624C/2026-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23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624C/2026-000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23
公文时效

关于取消城镇集中供热供暖入网费等不合理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2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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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热企业,社会各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59号)精神,我县积极响应国家、自治区清理规范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的部署要求,严格遵照上述文件要求,取消我县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供暖入网费及接口费、并网配套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增容费等同类名目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我县现行文件、政策制度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自治区上述文件规定为准。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上述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托克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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