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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3-000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7-12-25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3-000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7-12-25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托克托县“十三五”食品药品 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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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河口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托克托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25日

托克托县“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托克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呼市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列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着力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全县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一)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2010年9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相继完成了卫生、质监、工商、农牧业等部门与食药部门监管职能的划转。机构设置方面,单独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县共设立6个乡镇级食品药品监管所,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初步形成。全县专职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增加到56人,行政村(社区)新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63名,监管力量得到了有效整合扩充。

(二)食药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了县食药安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与5个镇、河口管委会及各主要成员单位每年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各镇政府和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受权人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配套的相关制度,细化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制定了《托克托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先后编制印发了《托克托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操作手册(试行)》、《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应急预案》。

(三)技术支撑水平不断提升。建立了食品快速检测网格化管理平台,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开工建设了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总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95平方米,建成后将承担全县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职责。

(四)监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行“四分离、四统一”审批机制,以“双随机”方式组织开展审批工作,大幅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推动食品药品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列出了风险清单,加大了监督抽检频次,强化源头治理,显著提升食品安全责任追溯能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和“明厨亮灶”工程,有力推进新版药品“良好生产规范”(GMP)、“产品供应规范”(GSP)认证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信用等级评定,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开发建设了移动执法系统,初步实现了执法工作数字化、网络化。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程序,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了食品药品监管和司法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执法办案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按要求聘用了法律顾问。

(五)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加大。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了食品“三重一大一小”、“三小整治”、“四白治理”、药品“两打两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食品添加剂“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五年来共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种违法案件196件,立案196件,结案196件,罚没款40.9万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各种违法案件81件,罚没款16.3万元;取缔黑窝点、黑作坊及无照经营29家。全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2万人次,出动车辆1.5万车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2.3万家次。保持了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六)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积极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认真落实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监管任务。规范食品药品行政许可、案件查处、监督抽检等信息公示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每月召开1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会,通报重点工作,发布警示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聘请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提高了社会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多渠道广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食药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食药安全意识,提高了“12331”有奖投诉举报电话群众知晓率,拓展了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十二五”期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了重大进展,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明显改善,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感普遍提升。但食品药品长期监管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同样也是全面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要围绕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客观规律,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县“十三五”总体发展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主要目标,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创新监管机制为抓手,按照“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的要求,落实“四有两责”,有效配置监管资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高药品质量,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监管为民,服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努力做到“群众满意、社会认可”。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目标和基本方向,围绕重点品种、企业、业态和区域,努力实现“提升质量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依法治理,科学监管。推进法治化建设,建立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健全执法机制,不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队伍业务素质。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保障监管科学高效。

3.改革创新,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食品药品行业发展的特点,准确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律,针对当前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改革完善食品药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有效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

4.强化责任,社会共治。强化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部门协同、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到2020年,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建设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健全责权一致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面建成基层网格化监管网络。健全县镇两级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对高风险品种的监测实现全覆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区域分布更趋合理,基础设施、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快速发展需求,技术支撑能力明显增强。

2.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监管队伍素质与监管能力明显提升,食品年抽检样品数达到4批次/千人,地产食品监督抽验、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抽验和基本药物生产领域抽检覆盖率达到100%;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样品数逐年增加,高风险医疗器械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3.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全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人数控制在3/10万以内,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4.食品药品产业规模逐步壮大。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民族特色、新资源食品和产业园区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第三方服务市场逐渐成熟。

5.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和公益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普及率和社会公众知晓率不断提升,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在80%以上。

专栏1:“十三五”时期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

指      标

到2020年

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1)“四品一械”企业电子追溯覆盖率(%)

80以上

(2)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率(%)  

100

(3)肉类、蔬菜电子追溯覆盖率(%)

100

(4)酒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电子追溯覆盖率(%)

100

(5)药品电子追溯品种覆盖率(%)

100

(6)食品药品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覆盖率(%)

95以上

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

认定总量达到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比重(%)   

60

(8)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主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

监测总体合格率(%)

96以上

(9)高风险品种的监测覆盖率(%)

100

(10)食品年抽检样品数(揽次/千人)

4

(11)地产食品、重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抽检覆盖率(%)

100

(1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

96以上

(13)药品监督抽检样品数逐年增加,基本药物生产领域监

督抽验覆盖率(%)

100

(14)药品(不含中药材及饮片)监督抽验合格率(%)

98以上

(15)中药材及饮片监督抽验合格率(%)

90以上

(16)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样品数逐年增加,高风险医疗器械和

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抽验覆盖率(%)

100

(17)化妆品经营批发单位、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

 监督抽检覆盖率(%)

100

(18)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合格率(%)

92以上

(19)保健食品、化妆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

95以上

(20)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对辖区内生产的食品(保健食

品)检验参数(%)

95以上

(21)基层食品快速检测项目(%)

100

(22)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能力不低于药典规定检验

项目(%)  

80

(23)无源医疗器械全检率(%)

90以上

(2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报告数(份/百万人口)

550

(2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年报告数(份/百万人口)

200

(26)药品报告比例(%)

25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7)年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人数控制(人/万)

3/10万以内

(28)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率(%)

100

(29)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率(%)

100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范管理

(30)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规范实施率(%)

100

(31)食品销售企业经营规范实施率(%)

90以上

(32)获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等级评定率(%)

98以上

(3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率(%)

100

(3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

100

(3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

90以上

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

(36)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

80以上

(37)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常识知晓率(%)

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依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一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更加规范的食品药品安全议事、决策制度,研究解决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全局性问题,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规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切实保障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二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各相关监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呼市和我县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管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沟通协作制度和重要事项通报制度,搭建部门协作和信息沟通平台,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强化食品药品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具备能够保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必要的食品药品安全投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问题产品召回、销毁制度,真实、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布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科学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树立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管理念,及时排查食品药品领域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定期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组织风险研判。打造全县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平台,构建跨部门食品药品风险会商机制,加强政府、企业、媒体、公众之间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以防控系统性风险为目标,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网络体系,强化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控制、风险处置。加大检验监测的经费保障力度,保证抽检监测范围和样本量,为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提供依据。突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食品药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类别、管理能力、信用等级等要素,合理划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清单和风险防控权责清单,明确监督检查频次和具体措施,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三)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全程监管。

一是加强食用农畜产品监管。引导农畜产品生产企业自主建设农畜产品种养殖基地,督促健全完善生产档案、产品自检和标识等制度。加强农畜产品生产技术和安全用药指导,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加大高效低毒农兽药推广力度,严查将高剧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和中蒙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行为。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场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对畜禽违禁药物进行检验,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督抽查,全面落实病死畜、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规范活禽经营范围和场所,严厉打击非法养殖、销售、屠宰活禽行为。加强农畜产品销售主渠道监督检查,提升抽检频次,依法公布检测结果,做好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辅材料进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用于生产加工及“两超一非”的行为。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植物油、粮食等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

三是加强食品销售监管。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索证索票法定义务;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流通环节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面制品、豆制品、酒类及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力度;加强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供货商实地查验机制;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理方式,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的管理;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尽快建立有效的网售食品监管机制,保障网售食品安全放心。

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督促餐饮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强化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集中用餐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强化餐饮服务新兴业态监管,大力实施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和示范性建设,强化餐厨废弃油脂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餐饮行业向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

五是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严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许可准入关,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把好企业原料入厂关,加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开展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整治,促进提高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六是加强粮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严厉打击政策性粮食购销过程中的非法行为,鼓励和引导粮食企业入市收购,方便农民售粮。大力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立粮食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推行科学文明餐饮消费方式,倡导“光盘行动”,形成厉行节约的社会风尚。

七是加强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管。依法严格开展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严格实施化妆品缺陷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保证化妆品质量和安全。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综合治理,加大监督抽验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八是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依照《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定,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和依法监管、疏堵结合、稳步推进、属地管理、有序监管的要求,制定相关鼓励措施,引导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规范和监督管理。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市场准入,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发展规划,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治理整顿。

九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监督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对药品生产企业全部药品制剂品种实施追溯监管。加大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加强对原辅料、成品的质量抽验。结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大力发展医药现代物流,保障基本药物安全、及时配送到位。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优胜劣汰,引导药品经营企业走规模化、现代化道路,扩大药品零售连锁规模。推进药学服务,发挥执业药师作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加强执业药师在岗监督检查,提高执业药师在岗率,提升药品经营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

十是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监管。完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及生产、经营许可和审批流程。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监管,对一次性无菌、植入、介入类等医疗器械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强化对体外诊断(IVD)试剂冷链的监管。监督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全面实行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所经营产品可追溯。

十一是加强保健食品药品广告监管。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严把食品药品广告发布关,继续实行违法广告公告、严重违法广告产品暂停销售等工作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广告的监测,督促落实广告主体责任,切实加大违法广告惩戒力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

十二是加强药械安全性监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健全药物滥用和化妆品安全监测平台,拓宽监测范围、完善监测网络,提高风险识别、风险数据分析和利用能力。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扩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覆盖面。加强药械安全性监测哨点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的建设,运用大数据研究的方法提高对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产品风险管理中的预警作用。

(四)着力提升技术支撑水平。一是加快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快推进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和乡镇食品快检能力建设,提高各级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和仪器装备配置水平,有效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力量,使检验检测能力的提高满足食品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建立完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体系,具备常规检验能力。二是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程,建成科学、完善、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强“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网格化、表格化、痕迹化提升,实现对生产经营者及其产品的可追溯,有效防控风险。建立监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及时将监督抽验信息、评价审查信息、案件查处信息、违法广告监测信息等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信用信息,实行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信息分析利用水平。三是提升监管执法装备水平。重点加强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建设和执法车辆、快速检测仪器、执法取证装备、应急处置设施等的配置,优先配备基层和一线执法机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现场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样品抽检、行政处罚等远程电子化智能监管。

(五)实现应急处置快速灵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调查、检验检测、专家指导等组织体系建设,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明确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乡镇应明确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依托先进信息技术,逐步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的适时通信、信息采集、在线会商、资源调度等功能,实现应急信息快速响应、科学决策、有序调度、远程会商和协调联动,提高领导指挥决策效率。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广泛搜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配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设一支训练有素、反应快捷、处置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强化应急保障,落实人力、物力、经费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提高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不断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从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出发,加快培养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领域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实施监管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大范围、多层次、分类别的教育培训,科级及以下人员不低于9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90学时,乡镇基层监管人员不低于40学时。合理配置技术审评人员,建立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职业化审核员、检查员队伍。加快食品药品检验监测机构建设进程,充实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人才。加强实验室管理人才和检验检测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提高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由食品、药学、医学、法学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细化专家专业分类,统一协调保障,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应急处置、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风险评估、教育培训、信息技术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

(七)提供创新发展的服务保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综合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改造,扶持食品经营企业发展连锁配送,向农村延伸网点。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资源整合,扶持药品批发企业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支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升级改造,鼓励开办高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支持医疗机构蒙药制剂室升级改造和制剂品种注册。二是提升审评认证服务能力。加大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审评审核认证体系,优化审评审核认证流程,提高审评审核认证效率和质量,促进食品药品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实施审评审核认证专家培养计划,培养审评审核认证专业人才。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严格执行审查标准,逐步实现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现场核查的全过程信息公开,提高审评认证的公信力。三是加大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对“三品一标”认证企业、食用农畜产品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发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基地。引导企业特别是特色产品企业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保障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蒙药产业的支持力度,提高蒙药的安全质量和品牌效应,延长蒙医药产业链。鼓励发展医疗产品、营养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推进健康产业发展。

(八)构建群防群控的共治格局。一是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建立完善“黑红名单”制度,对诚实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等奖励激励措施,对其在信贷申请、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品牌培育等方面提供帮助。树立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提高其社会声誉,营造诚信环境,培育诚信文化。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逐步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内容。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失信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建立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二是强化行业自律。支持食品药品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引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高行业组织成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规范水平。强化食品药品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者责任,健全企业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动员公众参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力度,组建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等品牌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加大食品药品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队伍,鼓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界专家、企业职员、社区居民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推动全社会形成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公开曝光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促进企业重视市场、珍惜声誉、诚信经营。发挥好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及行业内部人士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途径。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食品药品安全旗县建设工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调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充分保障建设和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健全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按照“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以奖代补、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分阶段推进完成建设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旗县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以点带面,率先在全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示范旗县”和“示范店”,全面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到2020年与小康社会同步全面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目标。

专栏2: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工程

全面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各项具体工作指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旗县,与小康社会同步实现。

推进食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工,力争在2017年底,建成1个以上食品加工园区。

鼓励和引导食品销售者入场进店经营,力争在2017年底,新建或改扩建1个综合型农贸批发市场。

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综合治理,到2017年底前,县政府所在地基本实现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集中收运、规范处理,2020年全县全部实现规范处置。

(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加快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配齐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快检设备,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专栏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

县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实验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位于托克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内,总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95平方米。2016年已取得县发改局批复,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修。检验检测实验楼建成后,将承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测职责。

(三)基层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大经费投入和协调指导力度,切实改善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条件和执法装备,夯实基层监管工作基础;以提升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治理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晰工作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到2017年底全部达标,实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办公设施、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内部管理运行制度化、规范化。

专栏4:基层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加强基层监管所基础建设和基层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总投资86.844万元,其中,基础建设投资10.0364万元,基础设施办公设备投资26.16万元,执法基本装备投资33.14万元,快速检测装备投资17.508万元,实现执法装备配备覆盖6个基层监管所。资金来源:市专项资金。 

(四)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依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县级监测、评价、预警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针对性开展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乳肉、粮食、食用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食品和药品的风险监测及评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核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基础数据库,加大对突发事件安全风险隐患的监控力度,更好地服务政府决策、科学监管和公众健康。

专栏5: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

 开展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研究,建立县、乡镇食品药品快速检验检测目录、设备配备标准、操作规程等,规范食品药品快速检验检测行为。

完善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全面提升全县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以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频次。鼓励、扶持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主渠道销售终端快速筛查点建设,加强对蔬菜、水果、鲜活畜禽、水产品等食用农畜产品的定性检测工作。

(五)信息化智慧监管工程。以信用管理为核心,以大数据为基础,加快监管数据中心、行政稽查处罚、移动执法终端、信用评价系统、网上审批、公众服务和产品追溯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政府、企业、消费者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生产经营者身份可查验,基础和流通信息可追溯,企业和产品信用可积累、可查询,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进行实时监控,促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监管工作效率。

专栏6:信息化智慧监管工程

全力实施信息化智慧监管建设项目,紧紧依托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充分利用自治区统一建设的信息监管系统,建设较为完备的信息监管系统。计划到2018年全面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满足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接。

通过应用市政府电子信息平台、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

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统一的食品药品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对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各个环节和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全覆盖,数据互联互通,贯通业务流程,打破部门壁垒,实现监管“一张网”。实现数据信息动态及时,满足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监管执法者(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和人员)等三类群体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息需求。对内建设行政审批系统、检验检测系统、日常监管系统、稽查执法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应急管理系统、内部管理等,动态掌握一线监管情况,强化层级网络责任落实;对外建设公共服务系统,汇总检验检测和舆情信息,提供预警信息支持。建成功能完善、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智慧监管”工程,实现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的“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立体化和智能监管。

(六)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建成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制度、机制、预案等建设管理,健全完善应急调度指挥、信息报送、视频会商、培训演练等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强化应急车辆、装备配备和应急物资储备,促进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专栏7: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组建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农牧业、卫生、市场监管、新闻等部门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的食品药品应急队伍,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构建镇(管委会)整体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共同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建设应急指挥平台,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19 年底,完成县级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平台系统建设,形成信息传输、综合研判、指挥协调、资源调配、视频会商、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配备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车和应急处置必要的设备、装备及物资,为各级应急指挥人员提供应急处置物资保障。

(七)食品药品安全人才发展战略工程。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应用计划,建立专家团队,采取互联网十等培训形式,拓展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客,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开展全方位全员培训,培养和造就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队伍,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专栏8:食品药品安全人才发展战略工程

在现有基础上增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数量,特别是增加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医疗器械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的紧缺人才,到2020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总量与监管任务相适应。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监管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100%,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75%以上,硕士比例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目前约为5%);药学、医学、医疗器械、食品、法学及相关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以上。

以需求为导向,实施分级管理,分类培训,采取集中讲授与实战操作相结合、计划调训和自主参训相结合等形式,完善培训教育机制,注重实效;建立干部和专业人才评价体系、准入制度、综合考核体系,逐步构建与监管体制、职能与任务相适应的队伍管理工作机制。

(八)科普宣传普及化工程。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库,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有效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公众健康科学素养和对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常识的知晓率。

专栏9: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普及化工程

 按照有统一标示、有固定场所、有播放设施、有宣传专栏、有工作人员、有管理制度的“六有”标准,在全县各镇和河口管委会基层监管所建设多功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开展常态化科普宣教活动;建立“四品一械”科普知识库,并探索与国家总局、自治区和呼市食药监局的资源共享;组建科普专家队伍和大学生志愿者队伍,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参与、支持科普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六进”活动,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科普平台,打造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公共安全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各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大投入,保障工作有序开展。要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财政投入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达到人均15元的基础上,增长率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率,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的经费保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抓好“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的建设。

(三)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工作合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涉及环节多、链条长、范围广,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部门协作机制,积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治理影响我县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链条的紧密衔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四)认真部署,抓好规划实施工作。各部门要对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进行细化分解,认真部署,并结合实际将规划内容纳入各年度工作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如期实现。

(五)强化考核,保证规划落实到位。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完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对各镇、河口管委会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评价。要将本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项目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范围,及时通报进度,加强督查督办,保证规划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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