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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5-000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5-22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5-000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5-22
公文时效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5-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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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工作部

武荷香代表提出的关于适当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和市招及区招合同工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托克托县社区工作人员分类基本情况情况如下。1、44名市招大学生,列为社区工作者管理对象,实行三岗十八级工资标准,有五险一金;2、2名公益岗位人员,人社局招聘并管理;3、5名空挂户人员,为社区服务,不发工资;4、38名同志目前已领取退休工资,但在社区属于临时聘用人员,发1230元工资,没有签订过劳动、劳务协议;5、13名同志目前在我县及其他地方上班,但在社区也工作,临聘状态,领取1230元工资,没有签订过劳动、劳务协议;6、有5名退役军人,安置进入,事业单位工资。7、社区支部书记、居委机会主任14名,按照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发放“三岗十八级”工资;8、在社区工作的临聘人员54名(其中以“两委”成员入列39名,临聘15名)。

二、目前工作措施我县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呼和浩特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工作落实如下:(一)落实薪酬待遇保障。严格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执行市招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定期动态调整。由各镇与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落实体检、年休假等福利待遇。(二)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力量,计划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放宽网格员、公益岗位人员的录用条件。拟聘人员由各镇、中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分配社区使用。薪酬待遇按照“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利用换届契机鼓励临聘人员选入“两委”班子,争取好的薪酬。(三)建立激励发展机制。各镇党委和政府注重从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对在社区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表现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推荐参加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在组织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时,结合实际设定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录用优秀社区书记、社区工作者。对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特别优秀的,可以进一步通过择优调任、换届选举等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社区工作者在执行急难险重等任务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出现失误错误并积极主动纠错整改的,应当予以容错。(营造关心关爱氛围。各镇、中心要大力宣传报道社区工作者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广大社区工作者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关心、支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提高全县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关心社区工作者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通过多种形式帮助纾压解压。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一线社区工作者和关心关爱退休社区工作者活动。及时帮助解决社区工作者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干事氛围。(五)加强管理和监督。社区工作者由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社区工作者,乡镇确需借调的,应当按照程序报县委社会工作部批准,借调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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