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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6-0003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6-10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6-0003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6-10
公文时效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6-1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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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丹宇代表

提出的关于依法加强物业管理项目交接工作,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现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行业监督。县住建部门将会同各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承接查验及备案制度,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录入企业信用档案。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参照市级标准,制定我县物业管理项目交接与备案规范,统一承接查验协议示范文本,明确现场查验内容及移交手续办理流程。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年内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能力和法律意识,厘清建设单位、物业企业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减少因交接不清引发的矛盾纠纷。 

签发人:孙海生 

联系人:靳鑫磊

联系电话:15848943178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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