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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3-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4-24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3-0002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4-24
公文时效

关于《托克托县城镇房屋征收与 补偿安置办法》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3-04-2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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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报备的《托克托县城镇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改善托县城区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填补我县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规范性文件空白,特制定该补偿办法。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

该文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制定。

三、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017年9月9,日开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并对该文件出台的必要性、可研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文件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并由县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文件《托克托县城镇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托政发【2017】88号,于2017年11月9日印发,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TXZG-2017-04号,有限期5年,已过期。现申请重新提请常务会报备。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至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文件有效期为3年。

托克托县房屋征收中心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