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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4-00035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26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4-00035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26
公文时效

关于《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4-01-2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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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报备的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补偿标准的通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 内政办发(202392)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调整托克托县范围内征地补偿标准。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

该文件的主要制定依据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 ( 内政办发

( 2023)92)

三、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 0231 030日开始由县自然资源局起草, 对文件出台的必要性、可研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于109日组织召开了听证会依据上级文件经我局集体审议,最终形成定稿。该文件经政府办法规股合法性审查后,提出2条意见, 采纳2条, 2024年2次常务会会议讨论通过。

四、文件的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其他农用地由原 (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农用地如设施农用地、田坎、地埂等)补偿标准为对应区片地价耕地标准的25% 修改为45%。

二、将玉米的青苗补偿标准由原来的1380 元/亩调整为

1 500元/亩; 谷子由原来的674/每亩调整为730元/每亩;其他杂粮由原来的686/每亩调整为750元/每亩;薯类由原来的830/每亩调整为1300元/每亩;豆类由原来的758/每亩调整为810元/每亩;蔬菜由原来的3361/每亩调整为3400元/每亩;香瓜、西瓜由原来的3000/每亩调整为3100元/每亩;土坟由原来的每座7000元调整为每座10000 元。

三、根据实际情况去除了四级区片,将原有四级区片内的行政村分别根据统一年产值分于其他三级区片内,并将双河镇范围内所属的城关社区,东胜社区、光明社区、南坪社区、平安社区、双河社区、腾飞社区、迎宾社区、云中社区、中滩社区添加到区片内。。

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说明

该文件从2024226日起至2027226日有效

                                   托克托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