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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MB16566774/2025-0000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5-29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MB16566774/2025-0000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5-29
公文时效

托克托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3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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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校、职业中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我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就我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县中考组织工作

(一)教育局负责对全中考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

(二)教育局成立2025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中考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李二瑞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康莹洁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瑞俊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润科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总督学

  员:张新成    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张先军    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

      县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刘宇峰    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郝进彪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负责人

全县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各初中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三)各学校要安排校级领导、教务主任和招生工作专职人员各一人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本校招生工作

(四)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中考,具体包括中考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实验操作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中考网上报名、录取及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答疑工作。

(五)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历史、物理和化学纸笔考试八年级地理、生物学(含体育与健康知识)学业水平考试由自治区统一命题。

二、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政策及要求

1.按照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2025年中考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命题、市级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进行

3.按照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控制职普招生比例在合理范围。今年我县中考报名人数为1676人,普通高中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006人,其中线上生981人(包括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25人(一中16人,民中9人),男足球队员22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表一。

县高级职业中学计划招生648人,编19个教学班。按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融合发展的原则,今年职业中学试点增设2个普通高中教学班,计划招生数为80人。仅限录取在我县参加中考的考生,开设普通高中课程,学籍注册后不允许转入普通高中就读。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表二。

4.2025年中考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全统一组织地理、生物学(含体育与健康知识)的考试组织生物学实验操作的考查。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全统一组织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的纸笔考试组织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以及信息科技、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查。

5.2025年中考体质测试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关事宜由县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测试并将结果上报市考试中心。

6.初中考查科目均由学校组织实施,初中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第。全部合格后方可结业,并作为高中录取准入条件。

7.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收录取新生,原则上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部达到C等及以上,方可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考生初中在校期间存在学生欺凌等负面清单行为的记入档案,综合素质评价降为B档以下。

8.被我县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县普通高中报到,一律不予办理相关的学籍手续。

9.我县普通高中严禁录取中考成绩在我县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10.我县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首先各校按照本校实际的情况,确定本校的艺体生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人数,并上报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进行招生考试工作。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的5%。

艺术特长生(音乐、美术),今年学校不再进行单独组织面试或专业测试。学校依据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考生后,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按照艺术类进行专业培养。

有报体育特长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先到所报志愿学校登记报名(每位学生只允许报一所志愿学校),再由志愿学校组织专业教师对其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最后志愿学校须将报考本校的特长生合格名单(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花名册)于7月10日前统一报送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体艺特长班招生计划范围内录取体艺特长生时,要按比例单独划线录取,具体划线办法为: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为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为我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70%。

对于个别音体美方面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毕业学校推荐、招生学校测试录取学校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录取学校公示方可进行正式录取。

(1)音乐特长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全市美育节,并获得个人一等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在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艺术展演中,获得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体育特长生。在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确认公布的体育运动项目中,初中阶段竞赛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或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获得证书;在各层级最高水平竞赛中,团体取得各项目青少年(学生)全国竞赛前八名、自治区级竞赛前六名、市级竞赛前三名;个人取得青少年(学生)全国各项目竞赛前八名、自治区级竞赛前六名、市级竞赛前三名;市级学生田径运动会前五名。参加青少年(学生)校园足球联赛获得全国前八名、自治区“主席杯”前六名、呼和浩特市“市长杯”前三名、旗县区“区(县)长杯”第一名。

3)美术特长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全市美育节获得个人一等奖,艺术工作坊展示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在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中小学艺术展演中,获得个人二等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推进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学校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给予支持。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由我县两所普通高中学校组织考试,分别招收一个男子足球队,共22人。

特长生的统一录取工作将在7月25日前全部完成,并在录取学校予以公布和查询。

(二)照顾政策

1.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2023]194号),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荣获三等战功或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

2.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消〔2021〕176号),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可加20分录取。

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加20分录取。

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总检〔2022〕71号),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可加20分录取。

5.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统战部、民委、公安厅、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可加5分录取。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10分录取。

(1)军人子女;

(2)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3)入职满8年,且在国家确定的口岸边境管理区基层一线单位工作满3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

7.所有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录取。

8.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缴验相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9.享受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经审验确认后,在网上予以公示。

(三)考试科目与时间

1.中考科目

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体育。

中考科目总分如下

总分满分为59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10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1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物理70分(纸笔考试 60分,另加实验操作10分)、化学50分(纸笔考试40分,另加实验操作10分);体育与健康70分(不含体育与健康知识10分),其中日常参与情况5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七、八、九年级各占15分共45分、专项运动技能测试20 分。

2.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知识综合试卷共70分(地理30分、生物学30分、体育与健康知识10分)。九年级未毕业休学到下一年级的,八年级已考过的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

3.中考升学总分

中考升学总分为 660分中考升学总分包括中考科目总分和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4.考试时间与科目

6月25日

9:00-10:00地理、生物学(含体育与健康知识

6月26日

9:00-11:00

15:00-1630

物理、化学

6月27日

9:00-1030

15:00-16:30

道德与法治、历史

6月28

9:00-1030

外语(含听力)

(四)中考报名资格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县2025年中考:

1.具有我户籍(初次户籍登记在我或自治区其他盟市)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户籍(初次户籍登记在我或自治区其他盟市)满半年(2024年12月31日前迁入),无我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3.不具有我户籍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初中学籍满1年(2024年9月1日前转入),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满1年初中毕业生。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的学生,须具有我户籍( 家庭户口)满半年(2024年12月31 日前迁入)、学生随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自购房且落户满半年(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同时,初中学籍在我满半年(2024年12月31日前转入),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满半年。

5.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报名方式

2025年我中考采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和电子学籍信息确认的方式进行。

1.考生于2025年3月12日-3 月26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s://www.nm.zsks.cn),进入“中考招生专栏”点击“内蒙古自治区中考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预报名表》

2.考生将打印好的预报名表、电子学籍信息档案表和二代身份证交结业学校进行汇总审核,由学校统一上交到县招生考试中心进行考生信息确认。

3.社会零散考生网上报名方法与本在校生网上注册报名方法相同。社会零散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注册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以及原结业学校出具的电子学籍信息档案表和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证明,到我县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确认。

录取方式

1.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我县2025年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将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优化、完善招生网络信息服务系统,为广大考生创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教育招生环境。在中考成绩公布后,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办法进行高中招生工作。

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县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完成。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录取分数线接收学生,不得录取我县最低录取控制线下考生。特长生加试时间安排在6月30日以前进行,加试地点是县直两所普通高中学校,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报一所高中学校。考生如果同时报两所高中学校,不予录取。考生在其毕业学校做好志愿登记后,统一报送到高中学校。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录取高一新生完成时间:2025年7月25日前。凡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招生录取专用章。

3.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务必于2025年8月31日前到录取学校报到,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各普通高中学校依据招生录取结果和实际报到学生名单,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在2025年9月30日前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4.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招生范围与对象

主要招收应、往届初中结业生

2)学制及学习方式

实施全日制三年学历教育

3)招生时间及方式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分春季招生和秋季招生,春季招生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招生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完成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学生可于6月份开始直接到志愿学校申请入学,学校采用自主招生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结果以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职业高中学校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4)专业报考要求及其他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的不同要求,部分专业需进行面试、加试或体检。学生需根据相关专业要求,到志愿学校进行面试、加试或体检。

、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一)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另行填报志愿,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统一录取。

(二)有关五年制高职招生的其他事宜,详见五年制高职招生简章。

全县中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在高中招生工作中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联合招生或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借读生和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普通高中招收高三复读生举办补习班;严禁学校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名义向学生乱收费,未经发改、教育等部门批准,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严禁普通高中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规范学籍和考籍管理。各普通高中在2025年中考录取时,自录取报到1个月内为学生办理学籍续接手续,做到学籍信息互通、统一管理,禁止发生人籍分离现象,在校学生建立考籍必须以学籍为依据,严禁学校为违规录取的学生办理学籍和考籍。

)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471-8518047,及时发现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遇有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考生可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本人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不得查卷。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报到时,须缴验《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簿。

托克托县教育局

2025年5月30日

附表

托克托县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表

招生单位

班数

线上人数

体育特长生

足球男队

总人数

托一中

16

628

16

11

655

托民中

9

353

9

11

373

25

981

25

22

1028

附表

托克托县2025职业中学秋季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人数

类型

机电技术应用

3

120

高考领航班

幼儿保育

1

50

高考领航班

1

30

高考领航班

工艺美术

1

20

高考领航班

化学工艺

3

88

高考领航班

汽车应用与维修

1

10

高考领航班

2

90

高考领航班

现代农艺技术

1

30

高考领航班

计算机应用

1

50

高考领航班

旅游服务与管理

1

20

高考领航班

建筑工程施工

1

30

高考领航班

航空服务

1

30

订单班

职普融通班

2

80

注册普高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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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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