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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MB16507341/2025-000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务服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6-1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MB16507341/2025-0000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政务服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6-17
公文时效

关于托克托县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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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补充公告》等有关要求托克托县2025上半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如下:

一、认定资格权限及种类

托克托县负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人员范围

(一)符合托克托县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资格但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具体详见《托克托县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

1.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2.应届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应届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生。

(三)特别提醒:在2025年6月11日已通过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报名本次认定。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6月17日17∶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产生新报名人员,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请在2025年9月有任教学校或单位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本次认定,下一批次认定网报计划于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29日17∶00组织实施。

(二)现场确认时间:截至2025年7月4日。现场确认点:托克托县政务中心一2、3号综合窗口。电话:0471-8561463

(三)体检时间:截至2025年7月8前交回体检表

、证书发放

本批次证书签发日期确定为2025年7月14日。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填写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故意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条件、认定流程以及其他未尽事项,请参阅《托克托县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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