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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1-000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6-19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0115317000/2021-0001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6-19
公文时效

关于托克托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19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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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65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支撑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呼交发[2018]3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的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什么是“路长制”

“路长制”是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路长”的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道路隐患整治、完善交通设施、路域环境整治等全方位综合治理的制度。

二、“路长制”的目标要求

以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协调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机制,促进全县农村公路管养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环境。

三、“路长制”的组织形式

建立总、县、乡、村四级路长体系,总路长由县长担任,县道路长由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乡道路长由镇(河口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担任,村道路长由村村委会支书(或主任)担任。县、乡两级均成立路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

、制定文件的重要意义

1.现实需要。全面实施路长制有利于改善我县农村公路出行条件,真正把农村公路建设成安全路、生态路、幸福路,进一步提升公路路域环境,为建设畅、安、舒、美提供支撑保障。

2.惠民保障。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管养及路产路权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在公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制定文件的核心要义

以加快打造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为统揽,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突出重点,细化任务,通过实施路长制,明确路长的工作责任,广泛发动群众,落实长效措施,定期、不定期对农村公路管养进行考核,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全面提升乡村环境面貌。

、制定文件的主要内容

1.制定总体任务及目标,构建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机制;

2.落实主要任务,全面推动路长制规范化、常态化;

3.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总、县、乡、村级路长,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各乡镇、部门的沟通协作;

4.完善保障措施,将各级路长办公室及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