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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博物馆关于开展“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的公告

来源:托克托县博物馆 发布日期:2026-05-2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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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博物馆关于开展

“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的公告

    

   2026“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到来之际,为满足人民群众鉴定合法收藏品的需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托克托县博物馆特邀请内蒙古博物院于612日开展2026“北疆鉴宝——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本次活动将为广大收藏爱好者提供免费鉴定咨询服务,进行义务鉴定及文物法规的普及宣传。

  一、鉴定活动时间:

20260612日(星期五)下午2点

  二、鉴定活动地点:

托克托县博物馆一楼大厅

  三、鉴定咨询范围:

民间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物艺术品。

(一)主要分为以下几类:陶瓷器、金属器、玉石器、民族民俗文物、杂项类。

(二)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鉴定咨询:

1.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不在此次文物鉴定咨询范围内;

2.依法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3.非法来源的文物(如盗窃、盗掘、走私等);

4.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收藏、交易的文物;

5.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

6.超出鉴定范围的文物。

  四、报名方式及活动流程

(一)咨询者电话预约,自行下载《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提供送鉴人及所持藏品相关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本次活动预约人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额满为止,每人每次不超过3件(套)藏品;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15847174158(工作日时间)

报名邮箱:21036393@qq.com

注:自发布公众号日起即可预约报名,截止日期611日,额满即止。

(二)活动当日,送鉴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签到并核对信息,按照报名顺序签订《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2),送鉴人同意并签订后,方可鉴定

(三)专家现场鉴定,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名称、时代等信息),仅供参考;

(四)鉴于文物鉴定工作的特殊性,对当场不能提供意见的,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送鉴人做出答复。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鉴定咨询活动为面向社会的公益性鉴定,鉴定结果口头告知,仅供送鉴人参考,不评估价格,不出具鉴定证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作为证据使用,不从鉴定咨询中牟取经济利益。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其他用途;

(二)在鉴定咨询过程中,本将全程监控,个人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录音等,若拒不配合我相关规定,则立即停止本次鉴定咨询,我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三)送鉴人请妥善保管好送鉴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对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损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我概不负责;

(四)鉴定咨询需申请人本人到场,不得代理、代办;

(五)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品入场;

(六)已预约但未能前来的,视为主动放弃,下次送鉴请重新预约;

(七)如遇不可抗力需改期或取消本次活动,将提前在内蒙古博物院网站、托克托县博物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八)本活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事宜由内蒙古博物院、托克托县博物馆负责解释。



附件1: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鉴定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