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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法院+镇政府” 三引擎赋能调解

来源:托克托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4-05-1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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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对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提出的“精、细、常、实、新”具体工作要求,完成好“两件大事”,广泛凝聚共识,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健全“法院+N”机制,主动将调解工作向前延伸,形成政协委员、镇政府社区深度参与、沉浸式监督、全链条关注人民法院工作新模式,融合构筑“政协+法院+镇政府”高效联动工作机制。

一、止纷争:政协委员在调解工作中凸显独特优势

在内蒙古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某商业银行)申请执行吕某、刘某、杜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本息共计40余万元。托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划拨担保人杜某账户30余万元,但仍有剩余款项10万余元无法履行。

执行过程中,县政协主席作为贫困户杜某的包联人,第一时间向法院反映了杜某作为担保人,是其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却身患重病,其家庭也因病、因案致贫的实际情况,希望法院可以协调解决。法院核实情况后,与内蒙古某商业银行进行协商,最终银行同意减免全部利息,并将已执行的2万余元利息退还杜某。4月7日,法院向杜某送达结案通知书,并告知其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此案顺利执结,不仅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挽救了一个家庭。

二、建机制:“政协+法院+镇政府”联动赋能调解

为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和执源治理,充分发挥政协界别众多、联系面宽、代表性强、人才荟萃的专业优势与镇政府在人民群众中间、在矛盾前沿、掌握一手资源的一线优势,托县法院与政协、双河镇人民政府共同召开座谈会,就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进行了深入探讨。

2024年5月9日,托县法院与政协、双河镇人民政府正式搭建“政协+法院+镇政府”高效工作机制,共同签署《关于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框架协议》,就全面推进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深度合作,为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及执源治理工作开创了新局面。

三、提质效:健全完善功能整合、资源聚合、力量融合

一直以来,政协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针对法院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予以高度关注,提出了提高调解工作覆盖面、调解工作更加关注民生、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制裁手段多样化、健全多方位监督体系、畅通与当事人沟通机制等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法院调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目前,托县法院挂牌成立政协调解室,选聘10位政协委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共计推送案件984件,调解成功627件,调解成功率为63.72%。

双河镇辖13个社区居委会,是托县人口最多、密度最大的城郊结合镇,也是托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矛盾纠纷也多在此地发生。通过协作机制,可以更好发挥镇政府社区(村)网格员调解“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执前,为民商事纠纷化解工作节约司法资源。2024年5月9日,托县法院在双河镇5个社区挂牌“法官工作站”,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今年,托县“政协委员+法院”调解解决侵权纠纷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院评为“代表+委员+法院”工作机制落实成效典型案例,这是对托县法院调解工作的极大肯定。下一步,托县法院将继续充分利用政协、镇政府等社会各界资源,强化与机关、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等力量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政协+法院+镇政府”高效联动工作机制,凝聚全社会参与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有效提升审执质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司法力量。

下一步,托县法院将通过“上门体检”“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开展“北疆枫桥”工作,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服务企业,拓宽纠纷化解思路,助力诉源治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