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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乡村好“枫”景——炕头上的调解

来源:托克托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4-06-0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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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5月28日上午,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张秀梅法官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在托克托县伍什家镇荷宝营村审理了一起祖坟搬迁款分摊纠纷案件,并邀请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参与调解。既将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又为基层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

该案系因祖坟搬迁款分摊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彭甲、彭乙与被告彭丙有共同的祖先,祖坟在托克托县伍什家镇荷保营村。2022年6月因某公司占地迁坟给了补偿款48万余元,该款项一共由15户进行分割,迁坟花费4万余元,剩余43万余元,每户应当平均分得。但钱打到彭丙卡里后,未将原告应分得的款项支付给原告。因此,在多番协商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院解决纠纷。

5月28日上午,张秀梅法官考虑到本案性质及原、被告双方的亲属关系,如采用判决的方式,并不能真正化解双方之间的排斥情绪,甚至会激化矛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彻底解决纠纷,法官以背包法庭“炕头调解”说事拉理的方式去到双方所在村,将法庭搬到了村民炕头前。在调解过程中,张秀梅法官在炕头上与本案双方谈心、谈理、谈法。最终双方在审判团队成员的循循引导下,终于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续写了兄弟情缘,并当场给付部分款项。最后,法官与各方握手,兄弟几个对调解结果露出满意笑容。

下一步,托县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法庭工作实际,让巡回审判成为连接老百姓和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道知心、暖心、贴心的“枫桥”。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加大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力度,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