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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势而为 乘势而上 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

来源:托克托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3-11-0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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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开宗明义强调“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和重大责任,提出要切实提升保障国家生态、能源、粮食、产业和边疆安全功能,在服务保障全国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周明。


  “《意见》明确了‘改革开放、塑造优势’的大方向和大原则,为内蒙古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国内其他区域合作,打造全域开放平台作出了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战略部署。”郭周明说。


《意见》从“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强区域协作互动”三方面擘画了内蒙古如何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提质升级,可谓字字珠玑,干货满满。对推进内蒙古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并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和推动作用。


郭周明说,针对如何破解开放发展难题,《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战略思路和务实举措。比如,在开放大通道建设上,更加强调内外联动、陆海协作,畅通与俄蒙和欧洲开放合作,强化向北开放中通道、东通道功能,突出了在夯实对俄蒙既有开放基础的同时,提升向欧开放合作水平。《意见》还明确提出支持按程序申请设立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沿边地区整合建设若干沿边产业园区,中央给予相应支持,打造沿边开放新高地等重大利好政策,这必将为我区同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以及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注入强劲动能和活力,助力内蒙古加速打造联通内外、辐射周边、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更好发挥内蒙古作为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服务国家全方位开放大局和“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作用。


《意见》的印发在内蒙古发展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这是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次重大政策机遇、历史机遇,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的高度重视和厚爱关怀。


“自治区商务厅作为推动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的牵头部门,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强化‘通过扩大开放促进改革发展’的意识,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不断创新开放发展思路,进一步细化实化开放发展举措,积极对上争取配套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内蒙古内引外联的枢纽作用,加快补齐内蒙古开放短板,着力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以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更多商务力量。”郭周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