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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乱圈乱占非法开垦林地草地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来源:托克托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4-06-0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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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乱圈乱占非法开垦林地草地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各级林长职责,有效制止乱圈乱占非法开垦林地草地等行为,切实加强我县林地草地资源管理保护,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破坏林地草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林地草地用途,不得在林地草地上实施工程建设、采矿采砂、毁林开垦开荒、毁草开垦开荒、取土弃土、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二、严禁在禁牧区内非法放牧。按照《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有关规定,对在禁牧区内违规放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关执法部门和镇综合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大非法放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三、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域烧荒、烧枝丫、烧烤、吸烟、烧纸、烧香、野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坚决把火种防控在林区之外。

四、各有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各类破坏林地草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凡干扰、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甚至以暴力抗拒执法的,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全面落实各级林长制职责。各级林长要对县内林地草地资源监督实行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监管失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造成林地草地资源被破坏的,严肃追究相应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林地草地资源的责任和义务,有权利对破坏林地草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非法开垦开荒乱占破坏林地草地等行为时,及时向村委会或镇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举报。对拒绝、阻挠行政部门执行公务,或聚众闹事、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