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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期内退休和过渡期结束后退休养老保险待遇有什么区别?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10-1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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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时,国家设立了过渡期,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过渡期是指对于2014年10月前(简称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对于过渡期内退休人员来说,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实行新老办法对比计发。对于过渡期结束后退休人员来说,其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按新办法执行。因此,无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过渡期内退休还是过渡期结束后退休,衡量其养老保险待遇高低的关键因素仍由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水平的高低来决定,体现的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公平机制。

(转载自青城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