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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社保转移接续?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10-1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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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年限和作为职工缴费的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因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一般情况下无需办理省内转移手续;如果是跨省就业的情形,需在转入地提出转移申请。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转载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众号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