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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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县民政局执行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
对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对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处罚
对社会团体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
对社会团体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
对社会团体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对社会团体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对社会团体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对社会团体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
对社会团体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处罚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