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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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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000834004000
事项名称 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权力类别 行政奖励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

第四十一条普查办公室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农业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责任主体 托县统计局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