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来源:托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09-2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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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面:寄宿生60%;非寄宿生20%)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

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

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

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