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年金制度是什么?
答: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是在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中明确的,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办发[2015]18号文中发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表明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职业年金制度参加的范围是什么?
答: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一般包括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
3.职业年金每月交多少钱?
答:职业年金缴费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4%,缴费基数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缴费全部计入参保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4.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是什么意思?
答:职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单位缴费部分分为两种情况,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部分采取记账方式,参保人员退休或转移时由财政拨付资金记实;非财政全额公款单位,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记账部分职业年金参照实账运营收益计息。
5.市场化投资运营?
答: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保证职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职业年金基金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归集到自治区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投资运营。
6.谨慎分散风险的具体措施?
答:自治区职业年金采取的是多计划统一收益率的模式,建立11个不同的职业年金计划,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通过11个计划投资运营结果生成统一计划收益率,全区参保人员按照统一收益率计息。
7.职业年金如何计算和领取?
答:工作人员达到退休条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月待遇标准等于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如60岁计发月数为139个月,55岁计发月数170个月。
8.职业年金经办管理由什么部门负责?
答: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申报、基金归集、待遇计算、支付计划生成、转移申请等均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自治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每月汇总各地的基金归集开展投资运营,汇总各地的待遇支付计划实现全区待遇支付。
9.职业年金与养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答:第一,职业年金与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不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16%;职业年金缴费比例为个人4%,单位缴费8%。第二,基金管理方式不一样,养老保险是统筹基金管理方式,职业年金是个人账户积累管理方式。第三,支付渠道和方式与养老保险也有不同,养老保险待遇由统筹基金出资从社会保险支出户支付,而职业年金是投资机构从个人账户的累计资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