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目录
(八)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
1 |
政策 文件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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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 文件 |
重要会议 |
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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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 管理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公示栏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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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 管理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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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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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建议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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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配给管理 |
分配结果 |
保障对象姓名;保障性住房类型;房号、面积、套型;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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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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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建议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
1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2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贫困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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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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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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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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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扶贫项目 |
项目实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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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扶贫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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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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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建议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 |
√ |
√ |
|||
|
2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同上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司法行政部门 |
同上 |
√ |
√ |
√ |
√ | ||||
(六)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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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
1 |
公共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2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
《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3 |
公共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4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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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6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7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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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共 |
文博单位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二)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建议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2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九)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建议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
1 |
灾害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
2 |
款物 管理 |
捐赠款物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
3 |
工作 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应急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 |
√ |
√ |
|||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
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负责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含乡镇政府等)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2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
《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注:1.公开内容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可选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公开渠道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实施中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批准后的公开渠道。
(五)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建议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
1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政等部门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
2 |
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三)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建议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
1 |
社会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2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
3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 |||||||||
|
4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
√ | |||||||||
|
5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
√ |
√ |
√ | |||||||||
|
6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 |
√ |
√ |
√ | |||||||||
|
7 |
养老保险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1 |
公共服务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四)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
1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