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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 创建工作的自查报告

来源:托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03-13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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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评价与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对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旗县(市、区)评价细则(2024版)》,经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础工作

1.党政同责。一是县委、县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压实各镇、黄河湿地管护中心,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县食药安委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调度“两个责任”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包保干部常态化深入包保单位开展督导,逐条逐项落实包保任务,推动“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做到应保尽保、应督尽督。一年来,全县包保季度督导率和督导发现问题整改率均达100%,整治食品安全隐患600余个,签订“三清单一承诺书”250余份。  

2.工作机制。一是制定了《托克托县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工作方案》,明确了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二是县食药安委2月16日召开了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总结了2022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分析研判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指出了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出了预防措施,部署了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3.风险监测与交流预警。一是制定了《托克托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控制事故,以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二是开展了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桌面推演活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了全方位、全流程练兵,有效检验和提升了各部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源头治理。一是对我县种养殖基地进行了监督抽检样品207批次,例行抽检样品126批次,飞行抽检18批次。进行蔬菜农药残留速测154批次,结果均为阴性。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大力开展了养殖环节“瘦肉精”等违禁物添加专项检测,全年共抽取尿液样品2119批次,未检出“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二是检测生活饮用水水样43份,检测指标样35项,合格率为95.55%。

5.粮食安全。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精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收购入库阶段严格落实粮食必检项目,现场设置各等级样品,公示收购质量标准准,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出库时经检测后出具质量报告,储存阶段严格按照储粮安全标准进行监测和管理,开展春季和秋季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普查,从收购到出库各环节质量管控措施执行较好,未出现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二是根据“一规定、两守则”具体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超标粮食处置工作机制,确保超标粮食不得作为食用用途。三是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已实现智能化储粮管理,均配备了烘干机。定期开展粮食质量普查,监测覆盖率达到库存量的25%以上,库存粮食监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6.过程监管。一是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共188次,出动执法人员85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44家次,抽检农产品23个。

7.食品抽检。一是对全县农贸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食品快检及结果公示,对农贸市场内的果蔬经营户开展随机抽查。二是开展学校(幼儿园)和元宵节、中秋节等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对月饼、粽子、酒类、茶叶等热销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包装及市场流通商品进行专项抽查,严查产品过度包装问题,做到截源断流。共立案5起全部办结,罚没款1.3万元;受理办结12315投诉举报26件、12345接诉即办5件、来信寄件投诉6件。

8.执法办案。一是严格办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全年下达责令改正66家次,立案67起,结案59起,5起免于处罚,共处罚没款约16万元,无因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二是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统一应用全国12315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全年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179件,调解成功57件,按时初查率99.67%,按时办结率99.86%,调解成功率52.3%。受理食品安全举报58件,立案4件,按时核查率99.5%。

9.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和各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开展以“尚俭崇信尽责,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结合日常监管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商超、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三中学开展了“守护食品安全 反对餐饮浪费”主题宣讲,进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座谈20余次。

(二)能力建设

10.投入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50万元)列入县财政年度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1.装备配备和监管专业化水平。一是将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所首要职责,2023年根据上级要求对托克托县双河镇第一市场监管所进行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配备。二是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全年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学习20余次,本级组织的培训学习10余次。三是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全年侦办食品类刑事案件2起。四是全面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划分镇为一级网格,各行政村为二级网格,确定了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5个镇张贴了网格监管公示牌。

12.检验检测。一是以农耕为重点季节,对全县各市场销售的农资进行专项质量抽检,重点抽检化肥、农膜和滴灌带。全年共抽样检测23批次、检查规范农资经营户14户,不合格滴灌带1批已分发辖区所进行了立案查处,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为农民放心购买农膜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对全县农贸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食品快检及结果公示,对农贸市场内的果蔬经营户开展随机抽查,每日进行25批次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并实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共公示3400余批次快检数据。

13.应急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了《托克托县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规范处置流程,并开展了全县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升相应能力。

(三)生产经营状况

14.管理责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我县35家食品生产企业根据食品安全管理实际,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在各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了备案,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15.过程控制。一是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两专一单、虚假宣传”专项检查。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两专一单、虚假宣传”专项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10家,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发现问题5个,针对存在“专有标识”问题、管理清单问题的特殊食品经营户,现场进行了纠正,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含乳固态成型制品和固体饮料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内3家含乳固态成型制品和固体饮料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三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春秋季开学专项检查,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门店、摊贩为重点,对食品经营者进行排查建档。共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23户次,校园周边餐饮116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检查覆盖率100%。同时,强化校园食堂进货验收制度、出入库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领导轮流陪餐制度、餐具消毒制度及大宗食材采购“六统一”制度的落实。四是开展流动餐车专项摸底检查。辖区内现有备案流动餐车28户,责令改正不达标的流动餐车5户,无违法案件发生。督促安装GPS定位,进行网络化管理,出动执法人员23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余台次。五是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检查。全年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17户次,学校(幼儿园)食堂43户次,责令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的商户均已完成整改。六是规范实行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和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制度,共登记备案食品小作坊86户、小餐饮68户、食品摊贩26户。七是切实加强网上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美团外卖,骑手共46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入网经营户审查登记、外卖工作人员持证、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和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等制度落实。

16.产品追溯。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在进口冷链食品市场推广“蒙冷链”追溯系统,做到了“首站赋码、一码到底、来源可追、去向可查、人物同防”。

(四)示范引领

17.智慧监管。严把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通过手机APP对食品安全员进行抽考,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开展传统奶制品专项检查和肉制品生产环节专项监督检查,有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推进“内蒙古风险管控平台”应用,提高监管水平,我县实际入驻平台企业共计432户,主体自查涉及多个重点领域,自查率100%。

18.信用监管。一是通过监督市场主体完成年报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年企业应报2367户,未报731户,年报率69.12%;农合应报829户,未报391户,年报率52.83%;个体应报11363户,未报6942户,年报率38.91%。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调整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抽查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三是通过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年报抽查、管理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依法利用法律手段实施失信惩戒,严查不诚信经营行为,激励各类市场主体讲诚重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9.机制创新。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中,积极开展督查考核、宣传培训。一是县食安办对古城镇食安办围绕“以督促建”的工作目标,采用随机抽取包保主体实地走访和开展座谈交流会等方式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问题2个,下达整改通知1份,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县食安办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专班人员、各级包保干部、食品经营主体不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宣传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并对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现场答疑解难和业务指导。三是积极创建“平安路”食品安全示范街。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方案到位,坚持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规知识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意义的宣传贯穿创建活动的始终,通过送法上门、发放宣传手册、制度上墙、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开展摸底调查,掌握示范街餐饮单位真实情况,加强示范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做到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四是加大“两品一标”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已认证绿色食品企业1家、产品1个,成功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产品10个。

20.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品牌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县已认定绿色食品企业3家,产品3个,2019年成功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农产品6个,涉及生产经营企业10家,包括托县香瓜、托县稻田蟹、托县黄河鲤鱼、托县小麦粉、托县西红柿、托县富硒大米。2020年、2021年成功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农产品4个,涉及企业6家,包括托县辣椒、托县猪肉、托县驴肉、托县辣椒酱。并分别录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收集登录信息系统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

21.“三小”治理。建成食品加工园区1个,积极引导“四白食品”(馒头、豆腐、豆芽、粉条)小作坊进入园区实现集中生产经营,推动小作坊食品安全和行业水平提升。

22.社会共治。利用“两微一端”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5篇,线下进行反食品浪费、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营造共建共创共享食品安全示范县良好氛围。

23.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县43个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实现“明厨亮灶”率100%。

24.制止餐饮浪费。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检查餐饮经营主体142户次,向社会公布制止餐饮浪费“红榜”3家,“黑榜”3家。利用“两微一端”发布了《文明餐桌倡议书》、制止餐饮浪费节假日消费提示及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国家标准,加强宣传指引,强化适量消费引导。同时,进企业、进商户、进校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守好全县食品安全,提升文明素养。

25.重大活动保障。全力保障全县“两会”、电音美食节、物资交流大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维护食品安全环境。同时,面对出现的强降温天气,迅速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全力维护市场食品安全稳定。

26.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强化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农村牧区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全年共检查食品销售主体196户、监督抽查28批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32件;开展宣传活动2次、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55人次。2023年新增规范化食品经营店5家。

27.责任保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托克托支行、人寿保险联合开展了中大型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责任险推广。

28.学校食材统一配送。以提升食品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呼市校园集采平台实时应用集采,选择信誉良好,质优价廉的供货商,实现“阳光”采购,有效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年来,托克托县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面临着不少困难,主要是队伍建设、社会共治、专业能力等问题。在队伍建设方面,市场监管体制调整后,基层一线监管执法力量存在不足,监管水平亟待提升。在社会共治方面,部门的协同治理能力和行业协会的自律能力还需要持续强化。在专业能力方面,个别执法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专业素质不够,执法办案存在困难,亟需通过人才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扩充执法队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县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做好创建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各项工作。一是按照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方案,逐项对照、查漏补缺,点对点抓好落实,加快推进创建工作。二是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在制度执行上狠下功夫,确保“包保责任制”落地见效。三是强化农批农贸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单位以及校园周边、农村等重点区域监督检查。四是突出做好消费季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加大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积极开展“清洁厨房”行动,全面排查关键环节和高风险区域风险隐患。五是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继续开展经营单位“两查两专”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六是坚持食品安全均衡抽检,合理安排抽检任务,着重加大对哨点单位的抽检力度,严格开展后处置各项工作。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