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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6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通告

来源:林草局 发布日期:2026-03-24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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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合理保护利用草原生态资源,依据《呼和浩特市禁牧休牧条例》《托克托县五年(2023-2027年)禁牧休牧工作方案》《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托克托县2026年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6年对全县草地开展春季返青期休牧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现通告如下:

一、范围和时限

(一)休牧范围。对全县范围内天然牧草地、人工草地、其他草地进行休牧,休牧面积21.196万亩。休牧畜种为牛、马、羊等草食性牲畜。

(二)休牧时限。根据全县草地类型、降雨量、气温以及草地生长特点,确定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5日,共45天。

二、有关要求

(一)休牧期间广大养殖企业、养殖户要自觉履行保护草地的义务,积极配合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和镇(中心)、村委会的监督和管理。

(二)村委会与养殖企业、养殖户签订休牧责任书,督促养殖企业、养殖户对牲畜全部舍饲、备足饲草料。

(三)各镇(中心)、林草局要切实承担起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责任,加大监管和执法巡查力度,对休牧期间未履行休牧规定的养殖企业、养殖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每个违法放牧羊单位120元的罚款。

(四)休牧期间,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积极举报偷牧行为。

举报电话:

双河镇人民政府:0471-8513751

新营子镇人民政府:0471-8615307

古城镇人民政府:0471-8510471

伍什家镇人民政府: 0471-8515065

五申镇人民政府:0471-8601257

河口旅游度假区综合服务中心:0471-8562157

托克托县林业和草原局:0471-8512276

特此通告

托克托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