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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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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县林草局执行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
对逾期不捕回野生动物,不恢复原状的行政强制
对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逾期不捕回的行政强制
对外来陆生野生动物放至野外环境的行政强制
对拒不采取草原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行政强制
对逾期不除治森林病虫害的行政强制
对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强制
对在临时占用的草原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强制
对临时占用草原期限届满不予恢复草原植被的行政强制
对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林草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等的行政强制
对种子生产经营相关行为的行政强制
对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有关的场所的行政强制
对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政强制
对拒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或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政强制
对查处假冒授权品种案件的强制措施
对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的强制措施
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强制措施
办理治安案件扣押
办理治安案件拘留
办理治安案件强行带离现场
办理治安案件传唤、强制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