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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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县交通局执行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等行为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行为的处罚
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等行为的处罚
对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证件等行为的处罚
对出租汽车公司疏于管理,所属出租汽车三个月内违章车辆台次达到该公司车辆总数百分之五的处罚
对将出租汽车交由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营运等行为的处罚
对拾到乘客遗失的钱物不交还乘客或者不交到有关部门等行为的处罚
对未按规定安装营运设施等行为的处罚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等行为的处罚
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的处罚
对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等行为的处罚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等行为的处罚
对一级客运站(场)没有配备或者不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的处罚
对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悬挂标志牌等行为的处罚
对使用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二轮和三轮电瓶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处罚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年度审验的处罚
对一类、二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客运站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提供身份信息的旅客提供服务的处罚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处罚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有关人员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