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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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县住建局执行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处罚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处罚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处罚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伪造或者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罚
对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对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罚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处罚
对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罚
对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处罚
对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处罚
对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的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对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处罚
对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处罚
对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处罚
对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
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处罚
对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