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处罚
对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和堆放物品的行为进行扣押
对全市划定为城市绿线的规划用地建成后的行政确认
对在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备案
现将县住建局执行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