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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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县卫健委执行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
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
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对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封闭和隔离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
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或者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的强制措施
封存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
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职业中毒危害状态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时,封存造成职业中毒事故或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品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
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